化糞池是處理糞便并加以過濾沉淀的設備。糞便污泥是指化糞池底部沉積的污泥,其含水率范圍95~99%,其干固體中主要包含人日常代謝的排泄物、衛生用品、纖維絲團、化纖織物、塑料、玻璃、木頭等各種碎屑雜物。此外,糞便污泥中還含有數量可觀的砂子。
糞便污泥的含水率較高,并含有較多的粗大故障物、無機砂粒等,有機成份約占干固體重量的50%以上。糞便污泥不同于市政污泥的性質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粗大故障物多,砂子多;
2.臭味較明顯;
3.分離上清液污染物濃度很高;
4.病原菌數量非常多。
針對糞便污泥的綜合處理處置,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于2010年3月1日開始實施《糞便處理廠設計規范》CJJ64-2009。該設計規范推薦了三種糞便的處理工藝,其分別為糞便絮凝脫水工藝、糞便厭氧消化工藝、糞便固液分離工藝。
糞便絮凝脫水工藝通過預處理去除糞便污泥中的粗大故障物、砂粒,然后對污泥絮體進行脫水,脫水后的污泥進行堆肥、干化處理。上清液可就地處理,也可排放至污水處理廠處理。糞便厭氧消化工藝和固液分離工藝的主要內容與糞便絮凝脫水工藝相似。厭氧消化工藝增加了對糞便污泥的厭氧消化處理,進一步降低污泥中有機質的含量;而固液分離工藝則分離糞便污泥中的固體并進行進一步的衛生處置。
綜合考慮三種工藝,方案一處理效果穩定,投資較省;方案二投資較大,厭氧消化的穩定運行較難**;方案三的固液分離技術運行要求較高,投資較大,固體雜物的衛生處置風險較大。
經過比選,推薦選擇糞便絮凝脫水工藝,同時對脫水污泥進行進一步處理和利用(HUBER提供相應技術),并注重上清液的處理,實現糞便污泥的無害化處理處置。
主要建構筑物及設備:卸糞槽(包括車輛進出通道)、粗格柵、細格柵/沉砂除砂一體化裝置、污泥貯存槽、污泥脫水成套裝置、糞便接受車間及脫水車間、糞便接受車間及脫水車間的除臭及附屬建筑等。
回收利用:處理后的糞渣進一步處理處置。
經格柵處理后的糞便污水再通過平流沉砂池,去除其中較重的無機砂粒,有機顆粒隨污水流入后續的漿液儲存池進行暫時的存儲。通過脫水機對漿液儲存池的糞便漿液進行脫水,脫水后的污泥外運處理處置;脫水后的濾液排放至污水處理系統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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