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印尼產地證未再加工證明-HK CIC未再加工認證
產地證香港未再加工證明(中檢認證)1個事情日
未再加工證明(中檢加簽/認證)
憑據我國與相關國度、區域或區域性構造殺青的協議,國度質檢總局授權香港中國檢測有限公司(下稱“香港中檢公司”)對我國經香港轉口的出口貨物,在中華國民共和國簽證機構簽發的原產地在官方申明欄加簽“未再加工證明”。申請人在領到檢測檢疫局簽發的FORM A 證書后,可向香港中國檢測有限公司簽證服務部提出申請。
未再加工證明”的內容
未再加工證明2.1 “未再加工證明”的中文為:“茲證明該證書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轉運期間未舉行任何加工”。英文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未再加工證明2.2 該申明加注在已簽發的原產地證的官方申明欄,加蓋香港中檢公司或澳門中檢公司的印章,簽署人手簽并注明加簽日期。
未再加工證明2.3 特殊環境,香港中檢公司也能夠簽發單獨的“未再加工證明”。
歡迎國內企業商來電咨詢種種原產地證與同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