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2.0指令管制的產品范圍:
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全稱為“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歐盟指令2011/65/EU(RoHS 2.0)已于2013年1月3日起取代2002/95/EC。新指令在產品范圍、限制物質、CE標志等諸多方面提出來更高的要求。所有在歐盟銷售,在RoHS指令控制范圍以內的電子電器產品,都需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器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注意:PBDE正確的中文名稱是指多溴二苯醚,多溴聯苯醚是錯誤的說法)共6項物質,并重點規定了鎘的含量不能超過0.01%。
為使新納入指令管控產品的生廠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該指令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ROHS2.0指令管制的產品范圍:
ROHS指令管制的特定有害物質及其限量要求
2015年6月4日,歐盟發布指令(EU)2015/863,對2011/65/EU(RoHS 2.0)進行修訂,將四種鄰苯二甲酸鹽列入到限制物質列表中。本次修訂的生效日期是2019年7月22日,限制物質如下:
倍科實驗室可依照RoHS相關規定,為您提供限制物質測試服務,為您的產品順利進入歐盟市場保駕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