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有以下4種情況
為什么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1、沒有及時年報。凡是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業,不管是否開業,不管是否獨立核算,都需要在本年度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年報。
2、沒有按時公示即時信息。即時信息包括:股東或發起人的認繳和實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知識產權出質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其他應當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有虛假。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4、住所失聯。企業通過登記住所無法取得聯系。
進入經營異常名錄怎么辦?
目前,進入經營異常名錄一共有四種情形。一旦發現進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需要登陸“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門戶網站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1、沒有按時年報(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
企業補報年度報告并對外公示后方可申請移出。
2、沒有按時公示即時信息(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的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
企業公示相關信息后申請移出。
3、公示信息有虛假(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企業更正公示信息后申請移出。
4、住所失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企業辦理住所變更登記后申請移出,或者企業仍在原住所經營的,先提交移出申請,待執法人員核查后方可移出。
企業進入經營異常名錄有什么后果?
1、向社會進行公示,影響企業形象
“公示”其實還挺嚴重的,因為人家公司想要和你合作,上網一查,貴司竟然是經營異常啊!您覺得這合同還能簽嗎?
到手的合同就這樣飛了
即使后來申請移出了,這條“不良記錄”也是刪不掉的,別人隨時都能查到!
2、辦理不了各類登記備案事項
被列入經營異常的公司在申請辦理各類登記備案事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資質審核時,有關部門將會審慎、從嚴審查。
比如你現在異常了,還想辦理股權變更,對不起,辦不了!
3、限制政府采購和招投標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各級政府部門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4、限制**和投資擔保等金融行為
由于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已被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擔保、保險等商事活動的參考依據。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金融機構可能因此不受理你的銀行開戶、**等業務。
怎樣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企業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滿3年且按規定履行公示義務或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事由消失的,可以申請恢復記載于商事登記簿(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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