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勞務企業缺進項成本,企業如何降低稅負?兩種方式教你解決
本文作者系十方誠稅資深稅務籌劃師劉老師
對于建筑勞務企業來說,發票來源**先比較復雜多類,其次業務上通常都是采用業務分包的形式,總包分包層層分包。那么問題就來了,對于企業來說,這個業務是實實在在的發生了,錢是實實在在的支出去了,但是由于分包的人員的問題,很多都無法給企業提供業務相對應的發票,企業沒有發票入賬,在繳納稅收的時候就沒有辦法抵扣或者作為成本,稅負壓力自然就大。
相較以前企業的買票找票的不合法的方式,企業可以通過一些外部的合法的方式來降低企業稅負,稅收洼地成為企業降低稅負的**方式,并且是合法合規的。
有限公司稅收返還獎勵政策
建筑勞務公司可以在稅收洼地通過成立新公司、分公司等形式來享受政策,通過業務分流的模式,分流在園區的業務就可享受財政獎勵政策。
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都是在地方留存的基礎上獎勵
增值稅:地方留存比例50%,財政獎勵比例60%-85%
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比例40%,財政獎勵比例60%-85%
案例分析:某建筑勞務公司年納稅500萬,其中增值稅300萬,企業所得稅200萬,這500萬相對企業來說是實在的繳納出去了的,但是分流到洼地后,則:
增值稅獎勵:300萬*50%*75%=112.5萬
企業所得稅獎勵:200萬*40%*75%=60萬
共獎勵:112.5萬+60萬=172.5萬
通過籌劃后,總共500萬的稅收財政可獎勵172.5萬,企業可將這筆錢用作員工福利或者企業的擴大發展等,從這個角度來說也為企業節約了企業的成本。
并且財政獎勵都是當月繳納,次月返回的,企業能夠及時的享受到這個優惠政策。
自然人代開政策
對于包工頭來說,他們是無法自行給企業提供票據的,但是一般的企業又會要求提供票據,因為對于企業來說,提供不了發票,財務在入賬的時候就沒有成本發票可用,企業就得多繳納稅收,增加企業的稅負壓力。那么包工頭可以選擇自然人代開政策。
**綜合稅率2.5個點,包括稅費及服務費,有效解決自然人發票壓力,也可解決企業的所得稅壓力,并且會出具完稅證明,高效放心。
本文作者系十方誠稅稅務籌劃劉老師,了解更多關注“財稅小偵探”適合本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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