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著錄項目變更
從專利著錄項目的變更途徑、更時間、變更材料、變更費用這4個方 面來為你分別詳細說明。
(一)著錄項目變更途徑
目前,企業請求變更著錄項目,主要有兩種變更途徑,具體如下:
1企業可以自行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辦理著項目變更手續。
2.企業可以委托一家專利代理機構辦理著錄項目變更相關事宜。
(二)著錄項目變更時間
從企業遞交著錄項目變更請求之日起,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下發核準通知,時間一般為1個月左右。
中,企業應當在提出變更請求之日起的1個月內繳納著項目變更費用,期滿未繳納或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請求。
(三)著錄項目變更材料
企業請求變更著錄項目,一般須提交如下幾項變更材料 :
1.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2.相關證明材料。若涉及更名、遷址的,應當提交當地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若涉及變更國籍的,應當提交國家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若變更專利發明人,應當提交全體發明人同意變更證明。
其中,若一件專利申請的多個項目同時發生變更的,只需提交一份申報書,若多件專 利申請的同一著錄項目發生變更的,即便是專利申請變更內容全部相同,也應當分別遞交著錄項目變更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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