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惠民高企申報,高企的知識產權方面要求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
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審核認證
認定機構收到企業完整的申請材料后,組織專家審查,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企業名單。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分標準: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將對自主知識產權、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以及資產與銷售額成長性指標進行具體評定。
2.在評定過程中分為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成長性指標等四項指標,用于評價企業利用科技資源進行創新、經營創新和取得創新成果等方面的情況。
3.該四項指標采取加權記分方式,須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四項指標權重結構詳如下:
(1)知識產權≤30
(2)技成果轉化能力≤30
(3)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20
(4)成長性指標≤20
1、知識產權(≤30分)
由技術專家對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是否符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要求,進行定性與定量結合的評價。
知識產權相關評價指標分值如下:
(1)技術的程度≤8
(2)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8
(3)知識產權數量≤8
(4)知識產權獲得方式≤6
(5)(作為參考條件,**多加2分)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的情況≤2
(1)技術的程度
A.高(7-8分)
B.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較低(1-2分)
E.無 (0分)
(2)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
A.強(7-8分)
B.較強(5-6分)
C.一般(3-4分)
D.較弱(1-2分)
E.無(0分)
(3)知識產權數量
A.1項及以上(Ⅰ類)(7-8分)
B.5項及以上(Ⅱ類)(5-6分)
C.3~4項(Ⅱ類)(3-4分)
D.1~2項(Ⅱ類)(1-2分)
E.0項(0分)
(4)知識產權獲得方式
A.有自主研發(1-6分)
B.僅有受讓、受贈和并購等(1-3分)
(5)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的情況(此項為加分項,加分后“知識產權”總分不超過30分。相關標準、 方法和規范須經國家有關部門認證認可。)
A.是(1-2分)
B.否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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