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需要辦-理領事認證?
答:按照國際慣例和中國領事實踐,我國公民在國外學習、工作、居住,或是在國內辦-理出國簽證時,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國內公證處出具的涉外公證/書,如出生公證、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授權委托書公證、合同公證等等。這些公證/書在送國外使用前一般需要辦-理領事認證;企業法人因境外經貿活動需要,常需向貿促機構申請原產地證、Invoice、裝箱單等,或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原產地證明、動植物出口檢疫證明書,上述文書在發往國外使用前,一般需辦-理領事認證。反之,外國有關文書在送我國使用前,也需辦-理相應的領事認證。
哪些國家和地區需要辦-理大使館認證(領事館認證)?
目前,要求使領館認證的國家和地區主要集中在南美、中東、非洲等國家和地區,另外一些歐美國家也正加入到這一行列中來。主要國家有阿根廷、埃及、墨西哥、沙特、阿聯酋、阿曼、巴西、科威特、秘魯、伊朗、印度、俄羅斯、卡塔爾、玻利維亞、希臘、波蘭、哥倫比亞、伊拉克、泰國、菲律賓、厄瓜多爾、約旦、利比亞、土耳其、巴基斯坦、緬甸、智利、委內瑞拉、敘利亞等。
目前,在我國辦-理涉外文件的領事認證還需要先到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辦-理認證,確認我國公證機*關或某些特定機*關的簽章屬實,然后送到使領館辦-理領事認證。由于出口企業的使領館不在同一地區,不同國家的使領館又有不同的要求。給我國出口企業辦-理領事認證帶來諸多不便。為了給出口企業提供便利,早在08年代初就開展了代理領事認證業務,并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素以出簽快速、質高方便的工作風格為出口企業提供了良好的服務,贏得廣大出口企業的和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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