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人的出生證明、未受刑事處分證明、婚姻狀況證明(離異者除未再婚證明外,還須提供離婚協議書公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公證)須在本人所在地的公證處公證;
2、 申請人持上述公證/書到外交部申請認證后持公證/書及其復印件親自到印尼駐華使館申請認證。
辦-理領事認證(大使館認證加簽)的小貼士
貼士一:
不光是公證/書要辦-理領事認證,商業文書也要辦-理領事認證,如貿促機構、檢驗檢疫等機構出具的各類文書,多數也需辦-理領事認證后,才能在國外正常使用。
貼士二:
申辦領事認證分三步走:步要辦好各種材料的公證/書或商業文書,步要拿著辦好的文書申辦外交部的領事認證,第三步送至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缺一不可。
貼士三:
企業出口所涉及的文件哪些需辦-理領事認證要根據文書接受國的要求,有的國家這次不需要,下次也許需要。企業一定要弄清楚對方國家是否要求辦-理領事認證,要辦哪些文書的領事認證。
貼士四:
出口國家不同,認證規定不同。各國對所認證的文書均有自己的規定,企業在辦-理公證/書或其他商業證明書之前要弄清楚規定,避免因不符合要求被退件。如有不明白之處還可以撥打咨詢TEL:13316587431
貼士五:
申辦領事認證要提前準備,盡早申請,因為大部分國家駐華使館需要一定時間辦-理領事認證,且沒有加急業務。時間就是金錢,企業一定要提前了解接受國(單位)的有關要求,盡早申辦相關文書的領事認證。
**,祝愿所有出口企業都能一帆風順的“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場,為企業自身發展創造更多機遇。
是否可以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而不辦-理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絕大多數國家的主管機構,如內政、民政、勞動或司法等部門,只接受經自己國家的外交或領事機構認證的外國文書。如涉外文書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而不辦-理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會導致被文書使用國拒絕接受。因此,通常情況下,送國外使用的涉外文書需辦-理雙認證。只有在當事人明確了解文書使用國只要求對涉外文書辦-理單認證的情況下,才可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不辦-理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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