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您整理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申報的支持方式、認定條件、程序等
一、支持方式
獲得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二、認定申報條件
1. 申報主體應在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2. 申報主體應具備服務型制造特征(供應鏈管理、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服務、信息增值服務等領域。
3. 申報主體在近兩年內(2018年1月1日以后)未發生重大質量,環保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情況。
三、申報程序
1. 相關申報主體按“安徽省服務型制造示范遴選申報書”要求填寫申報表,編寫申報書并提供隨附材料。省屬企業及中央駐皖企業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市經信委統一申報。
2. 請申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申報書填報說明》,組織編寫申報書,并認真填寫各個表格,附件證明材料請使用掃描件(復印件)。申報書和表格等資料請在安徽省經信委門戶網站“文件公告”欄中下載。
3. 各市、直管縣經信委負責本轄區申報材料的匯總、審核,并填寫“安徽省服務型制造示范推薦匯總表”。將各類申報書、申報匯總表和隨附材料(一式1份及完整電子版)報送省經信委(產業政策處)。
4. 省經信委將根據各地申報情況,組織評審,結合必要的現場審查等程序,確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名單,并組織總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服務化轉型經驗,帶動全省服務型制造發展水平整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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