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國家的主管機構,如內政、民政、勞動或司法等部門,只接受經自己國家的外交或領事機構認證的外國文書。如涉外文書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而不辦-理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會導致被文書使用國拒絕接受。因此,通常情況下,送國外使用的涉外文書需辦-理雙認證。只有在當事人明確了解文書使用國只要求對涉外文書辦-理單認證的情況下,才可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不辦-理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是否可以只辦-理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而不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
不可以。**先,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只能確認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印章和簽署官員的簽字屬實。其次,外國駐華使領館沒有我國內公證或商業文書出證機*關的簽字或印章備案,難以核實文書真偽,所以,涉外文書必須先經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辦-理領事認證,而后外國駐華使領館再確認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地方外辦的印章和簽署官員的簽字屬實。
商業類文件是涉及公司業務的內容,主要有:
(1)用于通關結匯的各類商業文件,如:原產地證、商業Invioce、 裝箱單、提單、商檢證、屠宰證、船證明、保險單等;
(2)用于涉外商貿活動的各類證明文件,如:合同、報關單、授權書、代理協議、營業執照、資信證明、投標文件等
(3)其它與涉外商貿活動相關需辦-理領事認證的文件。
商業文件認證流程:商業文件有些要做成商事證明書的形式,有些可以做成公證/書,然后送代理處遞交外交部和使館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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