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領事館涉及金額的商業文件不予雙認證。
印度尼西亞領事館在辦-理藥品、**器械、**、化妝品類的文件時,需提供生產許*可*證、銷售證/書、GMP證/書、營業執照、授權書、產品承認說明。
送科威特領事館的產地證及Invoice的領事雙認證需提交白色產地證;送敘利亞駐北京領事館的領事雙認證的產地證及Invoice上須加打“貨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說明。
辦-理泰國領事雙認證的涉外商業文件需附有泰語譯文。
領事雙認證的作用
1、通過領事雙認證證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單據文件的印章及簽字真實,從而向域外機構起一種證明和介紹作用。
2、作為出口結匯的一個必經程序和出口貿易的一個重要環節,通過領事雙認證,可以使被雙認證的單據文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域外發生法律效力,并被進口國有關機構(如、銀行等)所承認和接受。
3、通過領事雙認證可以使進口國的駐華使(領)館對我國與其貿易進行審查,特別是就進口國實行特殊貿易政策(例加禁止或進口、反傾銷)的貨物實施審查并加以控制。
領事雙認證的作用:
(一)、通過領事雙認證證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單據文件上的印章及簽字真實。
(二)、通過領事雙認證,可以使被雙認證的單據文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發生法律效力,并被進口國有關機構(如貿易主管部門、、銀行等)所承認和接受。
(三)、通過領事雙認證可以使進口國的駐華領事館對我國與其貿易進行統計和審查,特別是就進口國實行特殊貿易政策的貨物實施審查并加以控制(如禁止或進口、反傾銷等)。而且通過領事雙認證可以防止商人的詐、弄虛作假和逃稅行為。
(四)、由于領事雙認證費用較高,因而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種非關稅性貿易壁壘,也可以達到變相進口的目的。同時,通過領事雙認證收取雙認證費用,也可以增加領事館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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