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的對外貿易單據種類;
企業提交認證的外貿單據應屬于單據認證業務范圍,單證內容必須真實、合法、清晰、準確, 應連同原產地證明書一起申辦, 同時并提供有關依據,如信用證、報關單、合同等相關依據。通常需要貿促會認證的對外貿易單據如下:
1.商業INV(企業須提供報關單原件。如暫時無法取得報關單原件,須提供報關單預錄聯, 并向貿促會出具保函)
2.裝箱單
3.提單
4.船公司證明
5.運費Invoice
6.保險公司出具的商業保險單據
7.清真屠宰證明
巴基斯坦大使館涉及金額的商業文件不予認證。
印度尼西亞大使館在辦-理藥品、**器械、**、化妝品類的文件時,需提供生產許*可*證、銷售證/書、GMP證/書、營業執照、授權書、產品承認說明。
送科威特大使館的產地證及Invoice的領事認證需提交白色產地證;送敘利亞駐北京大使館的領事認證的產地證及Invoice上須加打“貨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說明。
辦-理泰國領事認證的涉外商業文件需附有泰語譯文。
巴基斯坦上海大使館新要求:
如果企業認證文件內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戶的公司信息,請在提交的認證目的函說明里提及一下 。
肯尼亞大使館要求提供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
肯尼亞大使館通告,即日起,凡送該大使館認證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需用中英文詳細寫明公司辦-理文件用途,并加蓋公章。請廣大企業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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