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補送文件,以**終補齊文件送交貿促會的日期為準。
如何向貿促總會申請催辦相關使館的領事蓋章?
**先應填寫“催辦申請”標準格式后傳真我會,我會再以書面形式與公司提交的“催辦函”同時遞交外交部申請辦-理催件。
對于企業來說,領事蓋章更是極其重要。中國是進出口貿易大國,外貿是很多企業的生命線。有些小企業好不容易和外商談成一筆買賣,及時地生產發貨,等貨物到了國外的港口,卻因為事先不知道要為貨物的原產地證明辦-理領事蓋章而無法卸貨**,從而產生大量滯港費,來之不易的買賣就這樣賠了錢。除了外貿,在進行大型工程、項目的招標活動時,投標企業一般會被要求出具公司資質證明、有關商業合同等文件,毋庸置疑,這些文件也都是需要經過領事蓋章的。所以,在商業活動中,及時地辦-理領事蓋章至關重要,有時,甚至關乎一個企業的生死存亡。
所以,領事蓋章看似平凡而實則重要,是中國外交或領事機構以國家名義對外進行文書推介和確認的活動,是一項非常神圣莊嚴的外交職能,并且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密切相關。辦-理領事蓋章很重要也很必要,只有先辦妥了領事蓋章,您才能在國外順利的開展各項活動。
為什么要辦-理使館蓋章?
在國際貿易實踐中,許多國家和地區出于保護本國市場的需要,紛紛制定了嚴格的貿易保護政策,要求我國出口企業所提供的涉外商業單據和文件,需經該國駐華使館蓋章,才能在進口國辦-理通關結匯手續。使館蓋章不僅僅是一種慣例,而且在不少國家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規定的。經過蓋章的單據和文件具有域外使用的法律效力,為使用國有關當局所承認。
為什么要辦-理領事蓋章? 領事蓋章的目的是向使用文書的外國機構證實文書的真實性,避免因其懷疑文書上簽字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使用。比如說,國內公證處出具出生公證/書,當事人如果不辦領事蓋章直接拿到A國使用,A國主管當局無法核實這份文書的真偽,因此將拒絕接受,A國當局會要求當事人將文書經過A駐華使(領)館確認。而A國駐華使(領)館也沒有中國內公證處簽字或印章備案,難以核實文書本身的真偽,因此又會要求文書先經中國官/方機構蓋章,證明有關文書證單位的印章及官員簽字屬實,然后A國駐華使(領)館再確認中國官/方機構的印章、簽字屬實。此后A國主管當局才會接受此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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