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簽章,是指根據進口國要求,申請單位將本企業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的有關文件或單據(證)經貿促會證明/簽章后還需遞交該國駐華領館進行簽章的活動。
領事簽章既是外交領事職能又是國際貿易慣例,是一項時間緊、環節多、政策性都較強的業務工作。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領事簽章業務量逐年遞增。歡迎廣大外貿公司,出口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隨時前來垂詢和辦-理。
因領館簽章的時間一般較長,為了不影響國外客人**,盡快安排資料作。在簽章問題上拿不準主意時,要多與客人溝通,因為客人比我們更熟悉他們本國的規定。
由公證處出具的哪些文書可遞交貿促會申請代理領事簽章?
由公證處出具的商事類公證/書可以向貿促會申請代理領事簽章,其他民事類公證/書不予受理。
已送交使(領)館的文件可否撤銷簽章申請?
文件須更改請及時和貿促會聯系,并提交撤單申請,已進入使(領)館的文件不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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