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對外經貿往來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企業向國外出口商品,開展經貿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據、證明等文書往來,中國與國外文書真實性的采信與法律效力問題成為一個重要課題。使館雙認證作為國家之間的文書推介活動,可通過對有關公證文書和商業文書環環相扣的確認,有效避免文書接受國因懷疑簽字或印鑒的真實性而拒絕接受文書。可以說使館雙認證是企業出口可少的“通行證”。要想獲得這個“通行證”,除了要辦-理外交部認證司的雙認證手續外,同時還要辦-理外國駐華使館的雙認證手續。有了使館雙認證這個“通行證”,企業的文書才能與使用國當地的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國被接受。
使館雙認證的概念
使館雙認證(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稱“使館雙認證”。從廣義上來說,使館雙認證是指由外交、使館機構證明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上**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從而使該文件具有境處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國出口貿易中,許多國家和地區對我國的出口企業所提供的涉外商業單據和文件,要求經該外國駐華使館雙認證,方可在進口時辦-理通關結匯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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