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A:各類涉外商業單證,如:原產地證、商業INV、 提單、檢驗證明、船證明等;
B:與涉外商事活動相關的各類文件,如:合同、報關單、授權書、營業執照、資信證明、投標文件等。
問:什么機構可以代理領事簽章業務?
答:我司利用自身的網絡和專業優勢,且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以出簽迅速、便捷的工作風格為出口企業提供了良好的服務,贏得廣大出口企業的和歡迎。
文件要求:
1、下列領事要求所有簽章文件一式兩件:
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烏茲別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領事留底(不收簽章費)
2、下列領事要求提供簽章文件的復印件,復印件份數如 下表:
埃及、也門、伊朗、、印尼、老撾、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亞、盧旺達、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亞、印度 以上國家提供一份復印件
剛果共和國 提供二份復印件
阿聯酋 提供一份(產地證) 復印件 提供二份(CI) 復印件
利比亞 提供四份復印件
領事
簽章所需提供資料:
A、產地證和出入境檢驗局出具的文件可以直接郵寄給我們,不需要提供其它資料
B、除產地證及商檢局出具的文件外其它文件簽章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年檢的復印件(需蓋年檢章)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復印件一份
3、單位介紹信一份
4、證明書申請表一份
5、簽章聲明備案表一份
6、需要簽章文件的原件一份
如果是商業Invioceioce做商事證明書,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報關單復印件(報關單上需蓋驗訖章)
2、如果不能提供報關單復印件,您需要提供出口合同的復印件
3、需提供保函,保函內容需**CI上金額和合同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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