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提交加簽的外貿單據應屬于單據加簽業務范圍,單證內容必須真實、合法、清晰、準確, 應連同原產地證明書一起申辦, 同時并提供有關依據,如信用證、報關單、合同等相關依據。通常需要貿促會加簽的對外貿易單據如下:
1.商業INV(企業須提供報關單原件。如暫時無法取得報關單原件,須提供報關單預錄聯, 并向貿促會出具保函)
2.裝箱單
3.提單
4.船公司證明
5.運費Invoice
6.保險公司出具的商業保險單據
7.清真屠宰證明
加簽:是由出口國的特定機構對出口商用于通關結匯以及其他用途的各類商業單據和文件就其單證文件上的印章、簽字屬實進行確認和證實。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為了辦-理進口手續以及**交易行為或貿易文件的真實性,從而實現交易的安全,減少風險,維護自身的權益,進口商根據本國的法律或有關規定,要求出口國的專門機構對出口商在交易中所涉及的商業文件或商業單據(一般是商會組織)加以加簽,這一做法已成為國際慣例。
使館加簽的概念
使館加簽(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稱“使館加簽”。從廣義上來說,使館加簽是指由外交、使館機構證明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上**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從而使該文件具有境處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國出口貿易中,許多國家和地區對我國的出口企業所提供的涉外商業單據和文件,要求經該外國駐華使館加簽,方可在進口時辦-理通關結匯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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