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2021年知識產權貫標的主要作用
知識產權貫標的主要作用
1. 規范企業知識產權制度管理
企業應當有明確的知識產權管理方針和管理目標,并要知識產權管理“落實、機構落實、制度落實、人員落實、經費落實”。
2. 規范知識產權的資源管理
圍繞企業的人力資源管務資源管理、信息資源管理,對上述管理活動涉及的知識產權事項作出了相應的規范。
3. 規范企業生產經營各個環節的知識產權管理
明確規定了企業研究與開發活動、原輔材料采購、生產、銷售、對外貿易等重要環節的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要求。以確保企業生產經營各主要環節的知識產權管理活動處于受控狀態,避免自主知識產權權利流失或他人知識產權。
4. 規范企業知識產權的運行控制
圍繞企業的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保護四個環節,明確規定了企業在知識產權權利的創造和取得、權利管理、權利運用和權利保護四方面的規范性要求。
5. 規范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文件管理和合同管理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涉及的有關知識產權的各類活動,應當有相應的記錄,并形成檔案。特別是企業對內、對外的合同管理作出明確要求。
6. 明確規定企業應建立知識產權動態管理機制
企業應當對自身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分析,并對照管理目標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以確保管理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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