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需要辦-理領事簽章? 按照國際慣例和中國領事實踐,我國公民在國外學習、工作、居住,或是在國內辦-理出國簽證時,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國內公證處出具的涉外公證/書,如出生公證、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授權委托書公證、合同公證等等。這些公證/書在送國外〔或外國駐華使(領)館〕使用前一般需要辦-理領事簽章;中國企業法人因境外經貿活動需要,常需向官/方機構申請原產地證、發貨清單、形式、規格證明、重量證明、裝箱單、提單、保險單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原產地證明、商品檢驗證明書、動植物出口檢疫證明書等,這些文書在發往國外使用前,一般也需辦-理領事簽章。反過來,外國有關文書在送中國使用前,也需辦-理相應的領事簽章。
對于企業來說,領事簽章更是極其重要。中國是進出口貿易大國,外貿是很多企業的生命線。有些小企業好不容易和外商談成一筆買賣,及時地生產發貨,等貨物到了國外的港口,卻因為事先不知道要為貨物的原產地證明辦-理領事簽章而無法卸貨**,從而產生大量滯港費,來之不易的買賣就這樣賠了錢。除了外貿,在進行大型工程、項目的招標活動時,投標企業一般會被要求出具公司資質證明、有關商業合同等文件,毋庸置疑,這些文件也都是需要經過領事簽章的。所以,在商業活動中,及時地辦-理領事簽章至關重要,有時,甚至關乎一個企業的生死存亡。
所以,領事簽章看似平凡而實則重要,是中國外交或領事機構以國家名義對外進行文書推介和確認的活動,是一項非常神圣莊嚴的外交職能,并且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密切相關。辦-理領事簽章很重要也很必要,只有先辦妥了領事簽章,您才能在國外順利的開展各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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