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種類的涉外公證/書所涉及事實的真實性或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具有可變性,如婚姻狀況、未受刑事處分、授權委托等,因此,在申辦國內大使館簽章前,請您先核對涉外公證/書所涉及的內容是否屬實有效。如公證/書已失效,需重新辦-理公證后再申辦大使館簽章。
涉外公證/書的格式.
根據我國《公證法》的有關規定,涉外公證/書只能由涉外公證處出具。在證詞、格式及用紙等方面都有專門規定,而且必須有相關外文譯文。普通公證/書不能申辦大使館簽章,也不能送往國外使用。
阿根廷大使館公布的出證時間為7個工作日,現在由于阿根廷大使館簽章量增多,其實際出證時間不能確定;而埃及大使館規定的出證時間也是為7個工作日,而實際上內部的機構3個工作日就可以取出證。 所以由于各種因素,大使館公布的出證時間僅供參考,為避免到港貨物的及時**,建議您提天--15天左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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