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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種類的涉外公證/書所涉及事實的真實性或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具有可變性,如婚姻狀況、未受刑事處分、授權委托等,因此,在申辦國內領事雙認證前,請您先核對涉外公證/書所涉及的內容是否屬實有效。如公證/書已失效,需重新辦-理公證后再申辦領事雙認證。
涉外公證/書的格式.
根據我國《公證法》的有關規(guī)定,涉外公證/書只能由涉外公證處出具。在證詞、格式及用紙等方面都有專門規(guī)定,而且必須有相關外文譯文。普通公證/書不能申辦領事雙認證,也不能送往國外使用。
關于上海墨西哥領事雙認證形式的說明:
目前雙認證完成的文件,領事簽證官現(xiàn)采取數字簽字形式,不簽名,領事雙認證貼花下方的幾行數字字符就是他們的數字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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