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認證是領事認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對國內涉外公證/書、其他證明文書或國外有關文書上**一個印鑒、簽名予以確認的活動。
二、領事認證的目的
根據國際慣例和中外領事實踐,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我國出具的文書能在其他國家境內得以承認,不會因懷疑文書上的印鑒、簽名的真實性而影響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三、新中國領事認證發展
領事認證是世界各國為了相互便利文書往來而在領事實踐中逐漸形成的國際慣例。新中國成立60年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領事認證工作得到充分發展,已形成以外交部領事司為中心的國內外多層次認證體系,符合我國國情,總體與國際接軌。
隨著出口主體多元化,貿易方式多樣化和單據形式種類復雜化,為了維護廣大申請單位的切身利益,減少貿易磨擦,**限度地降低風險,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將價格類、特殊商業INV等單據(證)劃歸以商事證明方式予以認證。
涉外商業單據 主要包括:
1、商業INV(限于L/C結匯且Invoice中不含任何“承諾性、限制性”條款);
2、重量單;
3、裝箱單;
4、提單;
5、各類運輸證明(如船證明等);
6、保險單;
7、其他用于結匯的單據或票據;
申請代理領事認證注意事項:
1、要提供清潔合格的認證文件,避免用不清潔或破損的文件,避免使用過期的原產地證,出具的CI要正規,CI紙太薄的要粘貼一張白紙。
2、認證文件須有公司章和貿促會認證章(及簽名),避免印章漏蓋、反蓋或多蓋以及印章不清,文件附頁應粘連在正頁上.并在交接處加蓋貿促會騎縫章。
3、由商檢局出具的文件上不能再加蓋貿促會認證章,否則將視為無效。
4、要詳填"代理申請領事認證申請表"、中各欄目(有固定格式,與我索取),尤其是"申請單位、地址、郵編、TE、傳真及經辦人"、"使用國別"、"送往國別"、"送往使館"及"文件名稱、份數及編號"也需填寫清楚。文件份數控頁計算,如需認證產地證一正二付,應寫3份。"返回時間"可署具體日期或"盡快"字樣。一個單位申請送辦二個以上使館,每個使館寫一張申請表。
5、產地證中第l欄與1欄的公司名稱必須相符,CI上公司名稱與所蓋公司也需相符。
6、產地證中第6-10欄的內容如有錯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制單。
7、CI的單價、數量與總金額的計算不能有錯。
8、產地證簽發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
申請單位如何辦-理領事認證?
已在貿促會辦-理原產地證注冊的申請單位需填寫《代理領事認證申請表》,提交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文件,未在貿促會辦-理原產地證注冊的申請單位還需提交個人的身 份 證 明(身 份 證或護*照)、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及貿促會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佐證。對于以“國際商事證明書”形式辦-理的文件,須另外填寫《辦-理國際商事證明書申辦表》,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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