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需要辦-理使館加簽? 按照國際慣例和中國領事實踐,我國公民在國外學習、工作、居住,或是在國內辦-理出國簽證時,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國內公證處出具的涉外公證/書,如出生公證、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授權委托書公證、合同公證等等。這些公證/書在送國外〔或外國駐華使(領)館〕使用前一般需要辦-理使館加簽;中國企業法人因境外經貿活動需要,常需向官/方機構申請原產地證、發貨清單、形式、規格證明、重量證明、裝箱單、提單、保險單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原產地證明、商品檢驗證明書、動植物出口檢疫證明書等,這些文書在發往國外使用前,一般也需辦-理領事認證。反過來,外國有關文書在送中國使用前,也需辦-理相應的使館加簽。
代理領事認證的單證范圍:
(一)、用于通關結匯的各類單證。如:產地證、商業inv、箱單、提單、保單等;
(二)、用于國際商事活動的各類文件。如:合同、價格單、協議、營業執照、聲明、報關單等。
(三)、其他涉外商事活動中需要認證的文件。
大使館認證(領事館認證)的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1、 準備好認證的資料,同時以現金、轉帳、支票的形式預交認證費;
2、 快遞需認證的單證和文件至我們辦-理;我們送到各駐華使館認證;
3、 證/書返回后,通知企業領取或遞送已認證的單證和文件。
具體的辦-理時間和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使領館認證的時間:平件一般為15個工作日,急件一般為7個工作日;根據使領館認證的國別不同,收費也有所不同,包括:各駐華大使館或駐港領事館認證費+協會代辦費(含單證往返快遞費、稅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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