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領事認證證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單據文件上的印章及簽字真實,從而向境外機構起一種證明和介紹作用,不致因進口國有關機構懷疑單據文件的真實性而影響該單據文件在境外的使用效力。
(2)通過領事認證,可以使被認證的單據文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發生法律效力,并被進口國有關機構(如貿易主管部門、、銀行等)所承認和接受,確保出口貿易各項程序(如報盤、申請進口許可、出口結匯)的順利進行。
但是,由于領事認證并沒有確認和證實單據文件上記載的內容是否真實,所以進口國相關機構仍然可以對單據文件的內容進行審查,以確認能否被進口國所接受。如果經進口國審核,單據文件內容不真實,盡管該單據文件經過領事認證,仍可能被拒絕接受。
(3)通過領事認證可以使進口國的駐華使館對我國與其貿易進行統計和審查,特別是就進口國實行特殊貿易政策的貨物實施審查并加以控制(如禁止或進口、反傾銷等)。而且通過領事認證可以防止商人的詐、弄虛作假和逃稅行為。
(4)由于領事認證費用較高,因而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種非關稅性貿易壁壘,也可以達到變相進口的目的。同時,通過領事認證收取認證費用,也可以增加使領館的收入。
領事認證看似僅僅是一個對文書中的簽字、印章進行確認的活動,但是,領事認證對于當事人來講,卻事關重大。對于老百姓來說,出趟國無疑是件大事。就拿上面提到的留學生來說吧,出國留學很可能是影響他一輩子前途的大事。在案例中,領事認證就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除了留學外,出國探親、旅游、工作也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活動,這些活動往往都涉及到辦-理領事認證。
尚未與我國建交的國家,其領事認證如何辦-理?
目前可以參考以下三種辦法:⑴征得進口商同意,找第三國的駐華使(領)館代為認證;
⑵僅由外交部領事司對文件進行認證;
⑶與進口商協商,由貿促會出具證明,證明進口國目前在中國尚無使館,為此要求給予免認單據文件的待遇。
涉外公證/書必須辦-理領事認證嗎?
一般情況下,我國內出具的涉外公證/書在送往國外使用前,應按有關規定辦-理領事認證。
目前,加拿大、日本等少數國家對我國文書免除領事認證。美國、法國等國免除我國部分種類文書的領事認證。但如上述國家的有關主管機*關仍堅持要求文書辦-理領事認證的,則應按其要求辦-理領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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