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實踐中,許多國家和地區出于保護本國市場的需要,紛紛制定了嚴格的貿易保護政策,要求我國出口企業所提供的涉外商業單據和文件,需經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才能在進口國辦-理通關結匯手續。使領館認證不僅僅是一種慣例,而且在不少國家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規定的。經過認證的單據和文件具有域外使用的法律效力,為使用國有關當局所承認。
為什么要辦-理領事認證蓋章? 領事認證的目的是向使用文書的外國機構證實文書的真實性,避免因其懷疑文書上簽字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使用。比如說,國內公證處出具出生公證/書,當事人如果不辦領事認證直接拿到A國使用,A國主管當局無法核實這份文書的真偽,因此將拒絕接受,A國當局會要求當事人將文書經過A駐華使(領)館確認。而A國駐華使(領)館也沒有中國內公證處簽字或印章備案,難以核實文書本身的真偽,因此又會要求文書先經中國官/方機構認證,證明有關文書證單位的印章及官員簽字屬實,然后A國駐華使(領)館再確認中國官/方機構的印章、簽字屬實。此后A國主管當局才會接受此文書。
1.國內領事認證中的“單認證”
所謂國內領事認證中的“單認證”,是指我國內出具的涉外公證/書或商業文書擬送往國外使用前,辦-理好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后,文書使用國告知,無需辦-理該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文書使用國即可接受該文書。這通常被叫做“單認證”。
2.國內領事認證中的“雙認證”
所謂“雙認證”,是指我國涉外公證或商業文書在送國外使用前,辦好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后,還需按文書使用國要求辦-理該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方可被文書使用國接受。這通常被叫做“雙認證”。
3.如何知道要辦-理單認證還是雙認證
一般情況下,應按照有關駐華使領館和文書使用國的要求辦-理單認證或雙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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