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貨物的票據的副本是否需要辦-理領事認證,是由文書使用國決定的。如文書使用國要求對有關票據的副本辦-理領事認證,則應按對方的要求辦-理。在辦-理領事認證前,有關票據的副本上也應加蓋出證機*關的印章。
通常認證的資料有:產地證、 商業INV、裝箱單、合同、報關單、營業執照、提單、等各類商業文件送各國大使館認證加簽。
產地證大使館加簽認證需注意的地方:
A:產地證中第l欄與1欄的公司名稱必須相符,CI上公司名稱與所蓋公司也需相符。
B:產地證中第6-10欄的內容如有錯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出單。
C:香港有特殊要求:產地證欄,不管是代理公司還是香港公司!都需要填公司名以及地址;嘜頭以及品名不能出現不能翻譯的英文或是公司LOGO.
D:產地證簽發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
E:收貨人要有詳細公司名及地址;
F:產地證第8欄,要求打四位,但根據信用證客戶要求打六位、八位、十位等雙數也可以。
聯系人:陳先生 QQ:2060969781 手機:1831878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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