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REACH法規關注的一大重點,高度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自REACH生效至今經歷了多次更新。2021年1月19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新的一批咨詢清單中的2項物質正式加入到SVHC候選物質清單中,至此SVHC候選物質清單增加到211項。
新增2項的SVHC候選物質如下:
1.雙(2-(2-甲氧基乙氧基)乙基)醚 /四乙二醇二甲醚 CAS:205-594-7/1443-24-8
2.二月桂酸二辛基錫,錫烷,二辛基-,雙(椰油酰氧基)衍生物,以及任何錫烷,二辛基-,雙(脂肪酰氧基)衍生 物。其中C12為脂肪酰氧基部分的主要碳原子數 CAS:-/-
2021年3月9號,ECHA發布了5批咨詢清單,共8中有毒有害物質向公眾進行咨詢,咨詢結束后將會決定這8種物質有那一些會被列入到SVHC(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屆時將會正式出具限值要求。
如果投放歐盟市場的額“物品”類產品中含有濃度>0.1%的任意一種SVHC候選物質,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應履行REACH法規規定的告知、通報等義務:在收到消費者咨詢時,需在45天內將相關信息提供給消費者;含量>0.1%且該物質進入歐盟的總量>1噸/年時,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先向ECHA進行通報,產品方可在歐盟市場銷售。“物質或者混合物”類產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選物質,則生產廠商贏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且2021年1月5日起,根據歐盟《廢棄物框架指令》的要求,物品供應商必須在ECHS的SCIP數據庫通報物品中的SVHC物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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