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指令簡介
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 ,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Hazardous Substances)。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器電子產品中的鉛Pb,隔Cd, Hg, 六價鉻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聯苯PBB共6項物質,并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0.1%。
2015年6月4日,歐盟公報(OJ)發布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正式將DEHP、BBP、DBP、DIBP列入附錄II 限制物質清單中,至此附錄II共有**制管控物質。并于2019年7月22日強制實施。
詳見下表:
限制物質 限量(質量分數)
鉛(Pb) 0.1%
(Hg) 0.1%
鎘(Cd) 0.01%
六價鉻(Cr VI) 0.1%
多溴聯苯(PBB) 0.1%
多溴聯苯醚(PBDE) 0.1%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
鄰苯二甲酸基丁酯(BBP) 0.1%
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 0.1%此修訂指令發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除**和監控設備)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設備(包括體外**設備)和監控設備(包括工業監控設備)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此外,已屬REACH附件XVII第51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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