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代辦海南基金公司注冊、落戶獎勵政策
海南 鼓勵基金行業發展。
(一)對在三亞亞太金融(基金)小鎮注冊落地(含新設或遷入),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的基金管理人及所發起的私募基金、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備案的創投類公司給予財政獎勵。企業年納稅總額(含增值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合計)達到50萬元,繳交的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屬三亞市地方留成部分,3年內給予100%財政獎勵,任意一個自然年度內企業所繳稅款累計達到50萬以后,當月納稅,次月給予相應獎勵;企業中高管及有限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繳交的個人所得稅(投資收益、利息、股息、紅利、股權轉讓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及工薪收入部分)三亞市地方留成部分,3年內按100%給予財政獎勵,3年后適用辦法視情況另行制定,企業10年內不得遷出小鎮,如遷出則退回獎勵。
(二)三亞亞太金融(基金)小鎮服務公司推動新設(或遷入)基金管理公司和所發起的私募基金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及在發展改革委備案的創投類公司,每備案1家或成功發起1支私募產品獎勵小鎮服務公司8萬元。
(三)鼓勵三亞亞太金融(基金)小鎮內的各類投資基金支持三亞市實體經濟發展,所投企業符合三亞市旅游、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且企業納稅地點在三亞的,按照其投資額度的1%給予一次性項目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600萬元。對綠色產業基金、氣候基金在我市綠色產業的投資額按2%給予獎勵,**獎勵不超過600萬元。
如市政府同意設立新的基金小鎮,新設基金小鎮可參照以上(一)(二)(三)項享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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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駐海南亞太金融小鎮政策優惠解析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后,隨著不斷出臺相關政策利好以及當地營商環境的進一步完善,且相關優惠政策要求企業實質性在海南當地注冊及經營,海南自貿港對于私募基金的吸引力會大大加強,而私募基金在海南的發展將大有可為。
(1)對在三亞亞太金融(基金)小鎮注冊落地(含新設或遷入),且完成備案的基金管理人及所發起的私募基金、創投類公司給予財政獎勵。
(2)所投企業符合三亞市旅游、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且企業納稅地點在三亞的各類投資基金給予一次性項目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600萬元。
(3)各類投資基金及管理企業新購建的本部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和配套用房),以辦公用途部分的建筑面積計算,按1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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