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濟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條件:
要求:在濟南市行政區域注冊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業。2017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認定辦法》規定,至2020年其高企資格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已失效的,不再辦理更名手續。詳細說明如下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5%;
②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4%;
③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3%。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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