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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密封的鋁金外殼防墜器,因速度的變化引起自控,是一個具有新型專利的安全產品;通過抗棘齒雙盤式制動系統(tǒng),有效控制人體失控下墜; 作業(yè)時可隨意拉出繩索使用。在正常上下(每秒小于2米)情況下不影響正常作業(yè); 規(guī)格長度有3米、5米、7米、10米、15米、20米、30米、40米、50米。[1]
空防墜“速差自控器”,是專為高空作業(yè)人員預防高空墜落而設計的一種新穎安全保護用具。該產品設計新穎、結構合理、造型美觀、使用方便、下滑距離短、沖擊力小、活動范圍大、鎖止穩(wěn)定、安全系數高、耐高溫、耐磨損、重量輕、體積小、攜帶方便等優(yōu)點。[1]
適用范圍
速差自控器又名防墜器,能在限定距離內快速制動鎖定墜落物體 ,適合于貨物吊裝,保護地面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被吊工件物體的損壞 。產品適用于天車起吊時防止被吊工件意外墜落時的安全防護,能有效地保護地面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被吊工件物體的損壞,應用于冶金汽車制造,石油化工、工程建設等行業(yè)。地面1米以上的高處作業(yè)場所基中有電力、油田、建筑、橋梁、集裝箱碼頭、電訊、化工、制藥、冶金、廣播等高處作業(yè)場所。[1]
工作原理
該產品利用物體下墜的速度差進行自控。產品高掛低用,使用時只需將錦綸吊繩跨過上方堅固鈍邊的結構物上,將安全鉤扣除吊環(huán),將自控器懸掛在使用者上方,把安全繩上的鐵鉤掛入安全帶上的半圓環(huán)內,即可使用,正常使用時,安全繩將隨人體自由伸縮,不需經常更換懸掛位置。在器內機構的作用下,安全繩一直處于半緊張狀態(tài),使使用者輕松自如,無牽無掛地工作。一旦人體失足墜落,安全繩的拉出速度加快,器內控制系統(tǒng)立即自動鎖止,使安全繩下墜不超過0.2m,沖擊力小于2942N,對人體毫無傷害,負荷一旦解除又能恢復正常工作,工作完畢后安全繩將自動回收到器內,便于攜帶。
殼體選用鋁合金,質輕堅固不老化,以航空鋼絲為安全繩,強度高,耐磨損。本器具用材均符合國際規(guī)定的材質要求和國標GB6095-2009、GB6096-2009要求。[1]
動作拉力 N |
<36 |
鎖緊臨界速度 m/s |
1.0 |
沖擊檢驗負荷 Kg |
100 |
沖擊力 N |
<2942 |
下滑距離 mm |
≤200 |
使用壽命 次 |
>2×104 |
使用常識
1. 速差自控器應高掛低用,懸掛與使用者上方固定的結構物質上,應防止擺動碰撞。使用本器進行傾斜作業(yè)時,原則上傾斜不超過30°以上必須考慮能否撞擊到周圍的物體。
正常拉動安全繩時,會發(fā)生“嗒、嗒”聲響。如安全繩收不回去。稍作速度調節(jié)即可。
2. 嚴禁將繩打結使用,速差自控器的繩鉤必須掛在安全帶的連接環(huán)上;必須遠離尖銳物體,火源、帶電物體。
3. 雙強速差自控器上的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換;使用時也不需添加任何潤滑劑;使用前應做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使用。
4. 在使用速差自控器過程中要經常性的檢查速差自控器的工作性能是否良好;繩鉤、吊環(huán)。固、螺母等有無松動;殼體有無裂紋或損傷變形;鋼絲繩有無磨損、變形伸長、斷絲等現象、如發(fā)現異常應停止使用。
5. 速差自控器在不使用時應防止雨淋,防止接觸腐蝕性的物質。
6. 速差自控器必須有省級以上安全檢驗部門的產品合格證。
7. 雙強速差自控器使用時,鋼絲繩拉出后工作完畢,收回器內時中途嚴禁松手。 避免回速過快造成彈簧斷裂鋼絲繩打結,不能使用。鋼絲繩收回器內后即可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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