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1997年3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13號)的發布,加強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的重要性,逐漸得到廣大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的認識,農作物新品種權申請的數量也日漸增多。目前在我國,農作物新品種權的申請主要是玉米、水稻、小麥等農作物,而玉米、小麥等新品種的轉讓、入股、侵權等問題也逐漸增多。因此,對農作物新品種價值的評估是非常必要的,且是緊迫的。
一、農作物新品種的概念及特征
農作物新品種是指經過人工培育或是對發現的野生植物加以開發改造的,具備新穎性、特異性、**性和穩定性并有適當命名的植物品種。農作物新品種除了具備一般無形資產的特征外,還具有以下特征:
1、依托產品的生命性
農作物新品種的載體是在同化外界環境條件過程中形成的生物有機體產品。由于這些生物有機體容易受環境因素特別是氣候差異的影響,致使同一規格的產品品種在質量上也是參差不齊的。
2、外觀的不易識別性
農作物新品種依托的產品——種子在外觀形態上與同類作物的種子具有相似性,不易被識別,容易被假冒。譬如不同品種的玉米種子,其產量、抗病能力可能存在很大差異,但如果只從外形上看卻不易被識別。并且,種子不可能像一些工業產品那樣,可以用商標來辨別真偽。3、地域性
這里的地域性跟某些無形資產的地域性不同。農作物品種由于受氣候、土壤等自然條件的制約,只能在一定自然條件的范圍內進行推廣。這不像某些無形資產,地域的自然條件不影響其使用價值。農作物新品種發揮作用的廣度越低,其評估價值也越低,反之亦然。
4、高風險性
農作物新品種開發周期長,投入資金較大,收益見效慢。新品種的選育,短則四五年,長則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其選育持續時間長,容易導致技術流失,且本身也不易保護,因此具有很高的潛在風險性。
二、影響農作物新品種價值的因素
農作物新品種的培育投入了人力、物力,并且能給其所有者及使用者帶來預期的收益,因此具有一定的價值。農作物新品種的價值主要有商業價值和社會價值,本文主要研究其商業價值。影響農作物新品種商業價值的因素主要有:
1、農作物新品種自身狀況
農作物新品種的種植產量、適應性(如地域的廣泛性,抗倒伏、抗病蟲害等)、品質(如玉米品種中粗蛋白、粗脂肪、粗淀粉、賴氨酸的含量)、制種的產量等等都會影響到其價值的大小,是影響其價值的主要因素。
2、轉讓時間和條件
農作物新品種的轉讓時間,有的是在新品種被審定后,有的是被審定前。審定前后的價值不同。此外,轉讓時是否帶有附帶條件及轉讓費用的支付方式都會對農作物新品種的價值產生影響。
3、外部環境因素
影響農作物新品種價值的外部環境因素主要有市場因素和自然因素、農作物新品種的市場供求關系、其他同類農作物品種的市場競爭。自然環境的變化也會對其價值實現產生很大的影響。
4、其他因素
農作物新品種轉讓之后,對品種具有使用權的種子企業的制種規模、制種環境及市場營銷運作等都會對新品種價值產生影響。
三、農作物新品種價值評估的特殊性
農作物新品種的價值評估是根據特定的評估目的,由專門機構和人員依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制度要求,在充分考慮農作物新品種價值評估特點的基礎上,對所要評估的品種進行全面系統的評定,以確定其價值。
農作物新品種價值評估具有以下特殊性:
1、評估對象的確定較為復雜
農作物新品種是無形資產,作為其載體的種子也不宜識別,因此,其價值評估必須有專業人士的參與或提供咨詢意見才能完成。農作物新品種有可能在未經審定前就進行轉讓,因此必須要核實有關的資料和法律文書等。
2、評估價值影響因素的特殊性
在進行農作物新品種價值評估時,除了考慮技術性因素、市場因素、經濟因素外,還要考慮自然環境因素,自然環境對農作物品種的價值影響是巨大的。由于作為農作物品種承載體的是具有生命力的農作物,其具備顯著的地域性特點。當自然環境適宜農作物生長時,農作物的品種效用能得到較大的發揮;反之,當自然環境不適宜該農作物品種生長時,農作物新品種的效用就不能得到充分的體現。
并且,一種品種抵御自然風險的能力強,即在遭受自然災害的情況下,所評估品種的載體對自然災害的抵御能力或自我適應和自我恢復能力強,那么該品種相對于其他弱勢品種就應該具有較高的評估價值。例如,近幾年研發的抗蟲棉、抗倒伏玉米和抗倒伏小麥等品種。 另外,一種新品種的價值,在自然災害發生頻率不同的地區也將具備不同的評估價值。如某一品種在某地區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而在另一個地區,由于不適應該地區頻發的自然災害或其自然條件,它的經濟價值就很低。因此,相同的品種在不同的地域就可能具有不同的評估價值。在某種前提下,這種差異還可能非常顯著。
四、農作物新品種價值評估方法的選擇
很多農作物新品種在研制過程中并沒有設立專戶進行核算,而客觀上一些農作物新品種研制的成功得益于大量的先期研究和教訓j的積累。因此,如對農作物新品種價值評估采用成本法,其原始成本資料是不易取得的。此外,由于農作物新品種一般研發周期長,研究經費有時是由國家投入,因此,農作物新品種的開發成本與其可能帶來的預期收益之間存在著很高的不對稱性。有可能有的新品種開發成本較低,但其應用前景看好,能為其所有者持續不斷地創造收益。反之,可能存在開發成本較高,但應用前景不大,為所有者創造的收益較少甚至不能帶來收益的情況。因此,一般農作物新品種的價值評估不適宜用成本法。
由于農作物新品種這一無形資產往往具有**性,這就使利用市場法評估農作物新品種價值產生很大的困難。此外,我國目前農作物新品種市場還處于初級階段,市場上缺乏可以借鑒的交易案例。即使存在著一些交易案例,但人為的影響因素也較大,因此缺乏可借鑒性。同時,農作物品種的價值由于和自然環境的關系密切,具有很強的地域性,這也給尋找可作為參照物的交易案例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所以,在農作物新品種價值評估中運用市場法也很難付諸實施。
農作物新品種的轉讓或投資,都是以未來可獲得的超額收益能力為基礎的,因此適宜采用收益法。但是運用收益法評估農作物新品種價值中各個參數的確定也存在一定的難度:(1)未來收益確定方面:農作物新品種效用的發揮要借助于具有生命力的農作物來實現,但影響農作物產量和質量的因素非常多,而且不確定性特別大。這些因素中既有自然因素,也有市場因素,每一個因素都具有不可控制性。在這種情況下,要預測農作物品種未來的收益就存在著很大的困難。(2)折現率的確定方面:無風險利率的確定相對比較容易,但風險利率的確定就不是那么簡單了。同確定未來收益一樣,農作物新品種由于研發周期長,市場變化較快,且受自然環境影響大,所以無論是研發還是采用都存在很大的風險性。在其他的無形資產評估中,很少涉及自然氣候風險的評估。像土壤、氣溫、光照等這些影響農作物價值的因素,必須借助于相關學科,尋找出科學的評估方法,正確衡量這些不可控因素的影響程度,以便合理預測農作物新品種的未來收益。(3)收益年限確定方面:農作物新品種屬于收益期較短的資產。而且,農作物新品種大多具有**性,評估中可參照的對象不多,因此確定收益年限也比較困難。這要求我們能夠采取科學的預測手段,盡量準確地預測農作物新品種可以發揮效益的期限。 采用收益法評估農作物新品種的價值時,即使存在著上述的困難,但相對而言還是較為適用的一種評估方法。
五、運用收益法應考慮的問題
1、超額收益的預測
對于一個種子企業來說,其購買某一農作物新品種時,必然要考慮該品種在未來給企業帶來的收益,未來給企業帶來的收益必須要能夠彌補其成本。預測其超額收益時可以采用如下公式:年超額收益=St×k×L,其中St為年推廣面積,k為單位面積用種量,L表示每銷售1千克該品種的種子給企業創造的純利潤。
由于品種的單位面積用種量對于某一特定品種而言是一個常數,每千克種子的銷售純利潤可以根據企業的財務歷史數據進行預測。關鍵問題就是要確定該新品種種子的年推廣面積。新品種每年的推廣面積是不同的,其推廣面積的大小取決于農作物品種所處的階段(進入期、成熟期、衰退期)、品種的適應性:以及公司的營銷運作。此外,自然因素(如自然災害等)及農戶自身的種植條件(如施肥、灌溉的條件)也會對推廣面積產生一定影響。
2、折現率的選擇
折現率的選取除了考慮市場風險外,還必須考慮自然風險。農作物新品種對自然風險的適應能力,必須依據以往的歷史數據進行推斷。每一種品種,在它市場化之前都經過了多次的實驗,有些新品種從開始原種的選取到**品種的大力推廣要經歷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這中間會積累許多的實驗數據,包括它需要的光照強度、溫度、濕度、土質、營養成分、抗自然災害能力等。我們可以請專家根據當地的自然條件對被評估農作物品種的風險適應能力作出評斷。
3、收益年限的確定
農作物育種工作是在不斷進行的。新中國成立后,我國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已經更換了5-6次,也就是說主要農作物品種的經濟壽命周期約為8-10年,考慮到科學技術進步的因素,以及不同品種的差異性,這個區間可以定為6-10年。當然,具體品種之間可能存在差異。有的品種一兩年就可能夭折,有的品種多年后的推廣面積仍有上升的趨勢,其收益年限可以延長。
植物新品種價值評估資料搜集目錄
一、企業基礎資料
1. 工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等;
2. 企業簡介;
3. 公司章程;
4. 企業產品質量標準;
5. 其它。
二、植物新品種資料
1. 委托方植物新品種研發情況簡介、技術研制人簡介;
2. 相轉讓協議、許可使用的合同等法律文書及價款支付憑證;
3. 植物新品種說明書。
4. 植物新品種申請文件及授權文件;
5. 植物新品種推廣項目建議書,合資合作意向書,市場調查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
6. 植物新品種在推廣地區的適應性分析報告;
三、財務資料
1. 委托方近五年(含評估基準日)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2. 植物新品種開發研制資金投入及費用統計;
3. 未來新品種發展規劃;
4. 委托方對該專利產品未來3-5年的收益預測及編制說明。
四、其它資料
1. **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2. 委托方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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