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閩離岸公司是外匯業務的杰出實體,盡管如此,為了獲得這種價值,此類業務工具必須適當組建。為了進行任何外匯活動,必須有:
1. 公司和辦事處
2. 金錢許可證(FX許可證)
3. 從事貨幣業務的經驗
4. 兩名董事
5. 當地辦公室以及兩名員工卓志可協助租賃
要求:
1.具有外匯經驗
2. 良好的業績記錄
3. 承諾-FSA提交建立功能性貨幣經紀業務的承諾
時間:
2.5-3.5個月
**實收資本:500000MYR
銀行賬戶3-4周
需要準備的資料:
1. 所有董事和股東的護照復印件(2套)
2. 地址證明
3. 銀行參考信
4. 公證人參考信
5. 股東銀行結余確認,不**500000 MYR,建議150000U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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