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體系認證的申請
一.申請人提交一份正式的應由其授權代表簽署的申請書.申請書或其附件應包括:
1申請方簡況,如組織的性質、名稱、地址、法律地位、以及有關人力和技術資源;2申請認證的覆蓋的產品或服務范圍;3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必要時提供資質證明、生產許可證復印件;4咨詢機構和咨詢人員名單; 5**近一次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情況;6有關質量體系及活動的一般信息;7申請人同意遵守認證要求,提供評價所需要的信息;8對擬認證體系所適用的標準其他引用文件說明。
2.認證中心根據申請人的需要提供有關公開文件。3.認證中心在收到申請方申請材料之日起,經合同評審以后30天內作出受理、不受理或改進后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方(受審核方)。以確保: A.認證的各項要求規定明確,形成文件并得到理解; B.認證中心與申請方之間在理解上的差異得到解決; C.對于申請方申請的認證范圍,運作場所及一些特殊要求,如申請方使用的語言等,認證機構有能力實施認證; D.必要時認證中心要求受審核方補充材料和說明。1.4.雙方簽訂“質量體系認證合同”當某一特定的認證計劃或認證要求需要做出解釋時,由認證中心代表負責按認可機構承認的文件進行解釋,并向有關方面發布。1.5.對收到的信息將用于現場審核評定的準備。認證中心承諾保密并妥善保管。
主要經營:商標注冊代理;專利申請代理;版權登記代理;平面設計;企業營銷策劃、企業形象策劃;網絡工程;ISO認證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以上各項范圍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決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項,不得經營;需取得其他部門審批的事項,待批準后方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