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場地調查咨詢服務
根據場地調查實際需要,現場調查采樣,根據實際情況,編制評估報告
2.服務背景
根據《關于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環發 [ 2014 ] 66號 ) 、《 污染地塊土壤 環境管理 法 ( 試 行 ) 》 ( 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 ) 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建立土地用途改變及流程中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制度,根據場地調查評估工作階段實際需要,編制《 場地環 初步調查報告 》、《 場地環境細調查報告 》、《 場地環境風險評估報告 》
3.服務內容
(1)編制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實施方案
(2)開展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監測
(3)編制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報告
(4)協助場地責任單位完成其他相關備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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