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護口罩檢驗方法
B1產品采集與樣品處理
于同一批號的二個運輸包裝中至少抽取12個蕞小銷售包裝樣品,1/4樣品用于檢測,1/4樣品用于留樣,另1/2樣品(可就地封存)必要時用于復檢。抽樣的蕞小銷售包裝不應有破裂,檢驗前不得啟開。
在級凈化條件下用無菌方法打開用于檢測的至少3個包裝,從每個包裝中取樣,準確稱取±1g樣品。剪碎后加人到滅菌生理鹽水中,充分混勻,得到一個生理鹽水樣液。液體產品用原液直接做樣液。
如被檢樣品含有大量吸水樹脂材料而導致不能吸出足夠樣液時,稀釋液量可按每次遞增,直至能吸出足夠測試用樣液。在計算細菌菌落總數與真菌菌落總數時相應調整稀釋度。
B2細菌菌落總數與初始污染菌檢測方法
本方法適用于產品初始污染菌與細菌菌落總數(以下統稱為細菌菌落總數)檢測。
B2.1操作步驟
待上述生理鹽水樣液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作菌落計數。共接種5個平皿,每個平皿中加人1ml樣液,然后用冷卻至45℃左右的熔化的營養瓊脂培養基15~倒人每個平皿內混合均勻。待瓊脂凝固后翻轉平皿置35℃±2℃培養后,計算平板上的菌落數。
B2.2結果報告
菌落呈片狀生長的平板不宜采用;計數符合要求的平板上的菌落,按式(B1)計算結果:
X1=A×(K÷5)
式中X1—–細菌菌落總數cfu/g或cfu/mL;
A——5塊營養瓊脂培養基平板上的細菌菌落總數;
K——稀釋度。
當菌落數在以內,按實有數報告,大于時采用二位有效數字。
如果樣品菌落總數超過本標準的規定,按B2.3進行復檢和結果報告。
B2.3檢方法
將留存的復檢樣品依前法復測2次,2次結果平均值都達到本標準的規定,則判定被檢樣品合格;其中有任何1次結果平均值超過本標準規定,則判定被檢樣品不合格。
B3大腸菌群檢測方法
B3.1操作步驟
取樣液5ml接種,乳糖膽鹽發酵管,置35℃±2℃培養,如不產酸也不產氣,則報告為大腸菌群陰性。
如產酸產氣,則劃線接種伊紅美藍瓊脂平板,置35℃±2℃培養18~,觀察平板上菌落形態。典型的大腸菌落為黑紫色或紅紫色,圓形,邊緣整齊,表面光滑濕潤,常具有金屬光澤,也有的呈紫黑色,不帶或略帶金屬光澤,或粉紅色,中心較深的菌落。
取疑似菌落1-2個作革蘭氏染色鏡檢,同時接種乳糖發醉管,置35℃±2℃培養,觀察產氣情況。
B3.2結果報告
凡乳糖膽鹽發酵骨產酸產氣,乳糖發酵管產酸產氣,在伊紅美藍平板上有典型大腸菌落,革蘭氏染色為陰性無芽胞桿菌,可報告被檢樣品檢出大腸桿菌。
B4綠膿桿菌檢測方法
B4.1操作步驟
取樣液5ml,加人到SCDLP培養液中,充分混勻,置35℃±2℃培養18~。如有綠膿桿菌生長,培養液農面呈現一層薄菌膜,培養液常呈黃綠色或藍綠色。從培養液的薄菌膜處挑取培養物,劃線接種十六烷三甲基溴化胺瓊脂平板,置35℃±2℃培養18~,觀察菌落特征。綠膿桿菌在此培養基上生長良好,菌落扁平,邊緣不整,菌落周圍培養基略帶粉紅色,其他菌不長。
取可疑菌落涂片作革蘭氏染色,鏡檢為革蘭氏陰性菌者應進行下列試驗:
氧化酶試驗:取一小塊潔凈的白色濾紙片放在滅菌平皿內,用無菌玻棒挑取可疑菌落涂在濾紙片上,然后在其上滴加一滴新配制的1%二甲基對苯二胺試液,內出現粉紅色或紫紅色,為氧化酶試驗陽性,不變色者為陰性。
綠膿菌素試驗:取2-3個可疑菌落,分別接種在綠膿菌素測定用培養基斜面,35℃±2℃培養,加入3~5ml,充分振蕩使培養物中可能存在的綠膿菌素溶解,待三-氯-甲-烷呈藍色時,用吸管移到另一試管中并加人1mol/L的鹽酸1mL,振蕩后靜置片刻。如上層出現粉紅色或紫紅色即為陽性,表示有綠膿菌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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