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認證的概念: 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領事認證,又稱“使館認證”。 領事認證的歷史沿革:領事認證制度是隨著國際商業往來的發展而逐步建立起來的,具有悠久的歷史,在對外交往和文書流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50年代初,阿拉伯國`家聯盟決定對以色列進行經濟制裁,并同時抵制與以色列有經貿業務往來的外國企業。為此,阿拉伯國`家對向其出口的貨物所涉及的單據,要求有阿拉伯國`家駐該國的使(領)館予以領事認證,主要是證明出口商品與以色列無關。從此,領事認證業務得以在我國開展。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一些南美國`家和部分歐洲國`家對我國向其出口貿易也相繼實施了領事認證制度。目前,世界上還有個別國`家還未與我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但是民間的商業往來仍很頻繁。隨著中國對外交往的不斷擴大和中國國際地位的提升,一些國`家還單方面免除了中國境內文件送往該國使用的領事認證,這些國`家有美國、日本、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 在國際貿易中,對出口商的商業單據和文件以及其他機構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部、領事機構加以認證這已成為一種比較普遍的做法。同時,領事認證不僅僅是一種國際慣例,而且在不少國`家中是以法律的形式來加以規定的。更為重要的是領事職能的一個體現,它不僅涉及到貿易問題,還涉及到國與國之間的關系。國外客戶為什么要辦理巴西領事**器械注冊證加簽 目前,在我國辦理涉外文件的領事認證還需要先到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辦理認證,確認我國公證機關或某些特定機關的簽章屬實,然后送到使領館辦理領事認證。由于出口企業的使領館不在同一地區,不同國`家的使領館又有不同的要求。給我國出口企業辦理領事認證帶來諸多不便。為了給出口企業提供便利,早在08年代初就開展了代理領事認證業務,并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素以認證快速、質高方便的工作風格為出口企業提供了良好的服務,贏得廣大出口企業的**和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