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成都旅行社需要注意的事項業務經營許可證;
一、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在登記辦理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原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換領或者交回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二、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保金20萬元;
三、2023年4月1日(含當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質保金,補足質保金期限為2024年3月31日。
四、旅行社的經營范圍:
境內旅游:境內旅游是在中國大陸的范圍內展開的旅游活動。
入境旅游:入境旅游是在外國游客,港澳臺地區的同胞到大陸旅游。
五、成都國內旅行社的辦理材料: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
1.營業執照正,副本彩色掃描件或拍照;經營范圍應當包括“境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或旅游業務,不得包含“出境旅游業務”和“旅行社服務網點旅游招徠,咨詢服務”,注冊資本不少于30萬元。
2.公司章程掃描件(經營范圍包括“境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不得包含“出境旅游業務”,注冊資本不少于30萬元,每頁蓋章)。
3.股東證明材料;
4.法人,總經理,經營管理人員材料,經理管理人員需要要旅行社工作經歷(曾為旅行社經理人員或計調人員)。
5.法人,總經理各需提供顏色藍底或白底的一寸或兩寸的寸照。
6.法人,總經理,經營管理人員聯系方式
7.法人工作經歷,專業。
8.公司兩個座機號,一個傳真號碼;
9.三名導游的電子導游證及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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