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燈具ERP能效認證:
燈具能效指令EU 1194/2012將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2年12月14日,指令EU 1194/2012發布; 指令發布20日后即2013年1月3日生效; 2013年9月1日實行階段要求; 2014年9月1日實行**階段要求; 2016年9月1日實行第三階段要求;
燈具ERP認證定向燈和非定向燈
“定向燈”指的是在π sr的立體角范圍內具有80%光輸出(相當于120°錐角)的燈,“非定向燈”指的是一種非定向燈的燈。
通俗地講,有反射杯或罩的燈泡一般都是定向燈,球泡、燭形泡之類均為非定向燈。
244/2009/EC主要針對非定向燈,因此非定向的LED燈泡也是包含在該指令內。但是該指令對非定向的LED燈泡也只有光效要求,而且還沒有給出測試方法。
LED燈具能效指令EU 1194/2012與能效標簽指令874/2012將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早期失效率(1000小時)**5%的要求,將伴隨著ERP的正式實施強制要求。而測試時間至少要求6000小時的壽命測試和光衰測試則延長至2014年3月1日實施,因為長達250天的測試周期,因此從2013年9月1號起所有燈具能源類產品需要申請ERP認證才可進入歐盟市場.聯細電化:189(2642)2545V小康
ERP認證涉及到的測試項目包括
1、6000小時殘損率大于或等于0.9,(因為測試時間較長,該項要求從2014年3月1日實施);
2、6000小時光通量維持率大于或等于0.8(因為測試時間較長,該項要求從2014年3月1日實施);
3、失效前開關次數大于或等于15000次(額定壽命30000小時)或大于等于額定壽命小時計算的二分之一;
4、啟動時間小于0.5秒;
5、至95%光通量所需時間小于2秒;
6、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0%(正常點亮1000小時);
7、顯色指數大于或等于80%,用于室外或工業用途的顯色指數大于或等于65%;
8、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
9、功率因素的要求:功率小于或等于2W,無功率因素要求;2W至5W,PF值要求大于0.4;5W至25W,PF值大于0.5;功率大于25W,PF值大于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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