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警示;
2.保護施工現場設施和人員等場所周圍,比以前方便
3.臨時分隔車流,指引車輛繞過危險路段,迅速開辟一條車道,確保交通順暢;
4.分隔疏散人流;
產品特點:
1.交通警示;
2.保護施工現場設施和人員等場所周圍,比以前更適當地點需求;
3.臨時分隔車流,指引車輛繞過危險路段,迅速開辟4.分隔疏散人流。
5.隔離帶讓車子不能駛入進行泊車,同時又不阻礙行人通過,美觀大方。
適用范圍:廣場、小區、商場、人行道等需隔離地帶;
活動圍擋施工設置要求:
1、根據規定,建筑工程的項目法人單位在圍擋設置之前,應當向市建委報送圍擋設置方案。圍擋設置方案作為項目法人單位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條件,應當由市建委依法審查,并對圍擋建設情況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施工許可證。
2、活動圍擋不得用于擋土、承重,不得倚靠圍擋堆物、堆料。
3、對于危險性大的深基坑工程、揚塵嚴重的土方工程和設定固定圍擋的工程應當在圍擋設置完成后再開始施工。
4、活動圍擋設置應當整齊穩固,設置的位置應當不妨礙道路交通和行人通過為原則,除出入口外必須連續封閉,**施工現場與外界隔離。
5、對于夜間不能回填的溝槽和基坑,應當在活動圍擋上進去設置安全警示燈,以起到提醒行人和車輛的作用。此外,還應當在溝槽兩端、基坑邊和橫跨溝槽的人行通道等醒目位置設置
“當心墜落”的安全警示標識、道路封閉端設置“前方施工,車輛繞行”的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