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證》有效期為兩年,時間從畢業生就業報道證簽發日期算起,報到證的補辦應在有效期內辦理。補辦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補辦報到證書面申請(輔導員和學院分管副書記簽署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一式兩份; 2、學生就業單位的報到證丟失證明或學生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經查找檔案內無報到證原件”的證明,自己丟失的請單位出具報到或未報到證明(未就業學生可忽略此項); 3、報到證副本原件(在畢業生檔案袋內); 4、登報掛失證明(要求攜帶市級及其以上報紙原件); 5、新生錄取登記表復印件; 6、就業調配表的復印件; 7、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8.以上材料準備齊后到學校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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